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加营运资金的函
(银监函[2005]442号)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长苏礼文2005年8月1日致我会的函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你行向深圳分行增拨人民币营运资金16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增资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为4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营运资金26000万元人民币,外汇营运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