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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质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活动的通知

  年底前,总局机关要集中开展一次“下基层、访企业、强质检”活动。一是结合今年工作检查督导,抽调50名干部,组成9个深入基层工作组,每组由一位总局党组成员或总师带队,到两个省市的质检基层单位、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走访调研。二是组织50名缺乏基层经历的年轻干部,深入甘肃礼县、河南民权县、宁夏固原市、湖北孝感市、广西柳州市的基层,进乡镇农村和企业蹲点锻炼。集中开展活动的时间为一周,于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提高认识,带头参加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自觉性,推动为民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质检系统各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可结合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深入基层活动。

  (二)加强督查,推动工作。要督促检查各单位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推动总局党组提出的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为民服务承诺,确保质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三)注重考核,确保实效。要把深入基层服务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列入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考核机关干部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情况,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作风,严肃纪律。要坚持“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理念,放下架子、拉近距离,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心贴心服务,树立质检部门的良好形象。要严肃纪律,不准给基层、企业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不得接受宴请,不得使用公款消费,不得层层陪同。各调研组的差旅费和交通费按出差标准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梳理汇总,转化成果。要及时分类、梳理、汇总深入基层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做好个人书面总结。各单位要形成调研报告,主题从以下三个方面选择:一是围绕总局党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四个方面十二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真实反映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思考建议;三是围绕开展此次活动的收获、心得体会。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加强质量监管、提高质量水平的具体措施,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部署明年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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