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5]131号)
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申请书》(禾合银筹〔2005〕1号)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禾合银筹〔200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757014.06元;法定代表人为钱跃生;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新秀路口。
五、同意丁岳勤、马华阳、张世忠、沈桢荣、沈锦坤、余雪林、赵其法、徐建伟、钱跃生、景文学、鲍海宏和刘网荣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钱跃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杭琴的监事长任职资格,景文学的行长任职资格,康利军和冯建强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六、核准该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该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业务资料。
八、请你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自文到之日起6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许可证的材料,到浙江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同时上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许可证;并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