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和账户管理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5]124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申请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请示》(浦银发〔2005〕第63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申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的请示》(浦银发〔2005〕第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
二、你行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守《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