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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设立苏州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设立苏州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5]26号)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先生2004年9月21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苏州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Suzhou Representative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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