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学位[2004]3号)
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设立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为提高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指导下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与应用部门的联系,推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该委员会成员是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选聘。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
附件: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冯淑萍(财政部 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副主任委员:
刘玉廷(财政部 会计司司长)
陈毓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秘书长)
杨周复(教育部 财务司司长)
袁 卫(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孙 铮(上海财经大学 教授)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化成(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王永海(武汉大学 教授)
王平心(西安交通大学 教授)
曲晓辉(厦门大学 教授)
刘永泽(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刘志远(南开大学 教授)
李若山(复旦大学 教授)
宋献中(暨南大学 教授)
陈小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教授)
张嘉兴(天津财经学院 教授)
罗 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