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菲律宾总统广播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菲律宾总统广播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8〕128号)
菲律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你馆关于菲律宾总统广播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10月至11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安门、颐和园、天坛、北海公园、景山公园、钟楼和鼓楼、雍和宫、恭王府、圆明园、孔庙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