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受理服务中心,提高监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及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我会将设立受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行政许可及监管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及受理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我会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监管信息的需求,不断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对于行政许可、常规监管、稽查执法和复议诉讼等事项,除主动公开结果信息外,一些过程性信息也要公开,有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要争取做到全程公开。
(二)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推进阳光审批
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会积极开展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会已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签署了《行政审批项目处理意见确认书》,拟取消28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层级,另有16项行政审批项目拟合并为5项,待有关部门批准上述方案后我会将及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细化审核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标准和办理时限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我会监管信息公开法规及制度进行全面梳理
2008年5月
《条例》实施以来,我会制定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指南》及《办理监管信息公开申请的说明》等。上述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推进。但4年来信息公开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有了新的趋势,这些制度均需相应调整完善。2012年我会拟对信息公开各项法规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建立制度体系的角度出发,注重各项规定的相互协调配合,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
我会监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实施,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派出机构均为信息公开的主体。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派出机构之间以及派出机构和会机关之间的沟通都要进一步加强,确保政策的协调统一。2012年我会将进一步研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逐步完善有关工作程序。
(五)逐步丰富监管信息公开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