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省六合等14家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209号)
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关于六合等14家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的请示》(苏银监发〔2004〕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六合等14家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计划。
二、江苏银监局应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六合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专项票据实际发行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增资扩股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