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4]65号)
江西银监局:
你局《关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请示》(赣银监字〔2004〕25号)和《关于送审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管人员及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赣银监字〔2004〕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建情况的验收意见,核准其开业。
二、核准《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
三、该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万元;住所为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内)。
四、核准肖四如的理事长任职资格,孔发龙和钟蔚东的副主任任职资格。同意肖四如、孔发龙、钟蔚东、付行慧、刘正荣、段双喜、赵泉金、封勤、闻德龙、龚洪根、彭建洪等11人为该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五、核准该社业务范围为: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