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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住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住址的批复
(银监复[2004]62号)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海航集团财〔2004〕5号)收悉。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3号),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将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9号燕京饭店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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