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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开办同业外汇拆借业务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开办同业外汇拆借业务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148号)
宁波银监局:
你局《关于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开办同业外汇拆借业务的请示》(甬银监发〔2004〕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开办同业外汇拆借业务。你局应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对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外汇业务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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