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克莱银行在华机构变更中文名称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克莱银行在华机构变更中文名称的函
(银监函[2004]132号)
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联合秘书Patrick Gonsalves先生2004年2月4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中文名称的通知
》(银监通〔2003〕27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巴克莱银行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该机构其他事项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