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及自选课题备案情况。
中标的招标课题,由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每项研究课题给予一定研究经费支持,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后预付50%,余款待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课题成果验收不合格的课题,余款不再拨付。
通过审核的自选课题,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将统一备案,并告知课题承担人。对优秀研究成果将予以立项并颁发研究成果证书。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应坚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新时期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前沿、重点、难点、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确定具体的研究对象和题目。不鼓励直接用课题方向的标题作为申请课题题目。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2.课题报告为政策研究,应准确收集资料数据,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刻剖析现状特征、问题成因和发展趋势,科学提出具有充分理论和实践基础支持的研究结论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基于数据研究、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建议把数据研究、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招标课题报告必须有3000字以上的政策建议。
3.课题报告必须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这些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论、背景、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4.课题研究应由作者独立研究完成,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研究成果要求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5.课题完成期限为2012年10月15日。请将课题成果相关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至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二)成果形式
1.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
2.招标课题研究总报告不少于5万字,若有专题调研、重大问题研究、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8000字,不计入总报告字数。
3. 课题报告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以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4. 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同意,不能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