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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考试情况通报和考试值班工作
  为了保证考试期间有关考试情况上通下达、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于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填报“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附件2)。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全国会计考办。
  全国会计考试值班电话:010-68553024、68553026、68552548、13911112091、13911112092;
  传真:68552544、68552546、68553028;
  值班时间:5月19日8:00至5月21日14:00。
  三、认真做好成绩更正工作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成绩的,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5]12号)中的有关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成绩更正事项上报全国会计考办。逾期未报的,全国会计考办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责任书(略)
  2.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省(区、市)

考试时间

  日  时至  时

考试科目

出考人数

出考率

%

考 考试纪律情况:

考试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人员签字

考试值班

人员签字

上报时间

工  月 日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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