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06]29号)
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0-21日举行。为了做好2006年度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肃考风考纪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考试的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2006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准考证发放和考场设置、编排工作。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准考证发放工作,发放准考证时,要认真核对,若发现考生准考证所列项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或及时为考生出具更正证明,不得因此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做好考场设置、编排工作,加强与学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
(二)切实做好考试试卷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各地应严格执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暂行规定》(财会考办字[2002]9号),在收到试卷后,必须将试卷存放在专用保密室内,保密室的钥匙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两人以上同时开锁才能打开。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昼夜值班。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考试试卷的运送、交接、分发、回收等环节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严格履行手续。
(三)做好监考、巡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建立监考、巡视人员责任制。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选拔监考人员,使其切实承担起维护考场纪律的责任,建立监考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狠抓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考风考纪是保证考试工作客观、公正的关键,必须高度重视。要立足防范,在加强考试纪律宣传教育的同时,层层落实考风考纪责任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手机作弊等问题,发现作弊行为的要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环境的治理,不给使用手机作弊留下任何条件。
为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继续同各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签订“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责任书”(一式4份,附件1),请于2006年5月15日前签字盖章后报全国会计考办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