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会考[2004]7号)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9-30日举行。为了及时了解全国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有关情况,做好考试情况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考试情况通报工作。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情况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考试期间信息畅通。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在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及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告“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附后)。
二、坚守岗位,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必须在考试前安排专人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并在考试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反馈考试有关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告。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妥善安排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告知全国会计考办。
全国会计考试值班电话:010-68552544(传真)、68552546(传真)、68553028(传真)、68553024、68553026、68552548;
值班人员:冯卫东、曹任娘、胡兴国、魏晓惠、宁佳、杨帆、谢秀芳、刘晓梅;
值班时间:5月28日8:00至5月30日20:00
附件: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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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 月 日 时至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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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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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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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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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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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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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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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值班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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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报时间
|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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