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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承担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承担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标委工一[2008]142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请示》(苏质技监标发[2008]1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承担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期为三年,2011年9月完成试点任务,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请你局按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好试点的实施工作。实施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注重积累和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推广。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区的年度建设情况,请于当年12月底前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
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涵盖钢铁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标准覆盖率达到98%。

  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加强标准化工作,用标准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全过程,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实现全员、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100%。

  三、加大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力度

  探索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总结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构建良好的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

  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680kgce/t,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7.6%,吨钢SO2排放量下降到0.556kg/t,吨钢烟尘/粉尘下降到0.386kg/t,吨钢耗新水下降到4.31m3/t,吨钢外排废水量下降到0.91m3/t,吨钢COD排放量下降到0.009kg/t,吨钢石油类排放量下降到0.001kg/t,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6%,废气、废水的排放指标优于钢铁行业重点大中型企业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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