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标委工一[2008]143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请示》(苏质技监标发[2008]1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期为三年,2011年9月完成试点任务,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请你局按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好试点的实施工作。实施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注重积累和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推广。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区的年度建设情况,请于当年12月底前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
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结合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涵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和综合利用等内容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科学研究,制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标准覆盖率达到95%。
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加强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宣传和贯彻,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机械化破碎分选工艺、再生铅废渣提炼锑和锡、废渣内部循环及资源化等方面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使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100%。
三、加大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力度
规范企业标准化管理,探索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总结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取得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有效进展。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标准信息平台,采用培训、研讨、论坛等多种宣传方式,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