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每期开奖后,由四省(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八条 “35选7”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九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三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黑、吉、辽、内四省(区)联网销售21选5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21选5”电脑体育彩票(以下简称“21选5”)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自治区四省(区)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联合销售。
第三条 “21选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21选5”时,由购买者自1-21共21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为一注进行投注,为单式投注。
从1-21中选取至少1个、至多4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号码称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胆码与拖码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成投注号码进行投注,称胆拖投注。当选取的胆码数为零,拖码数大于或等于6时进行的投注为复式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