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8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
三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
四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20元;
七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元。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35选7”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三条 一、二、三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二倍。所需奖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中奖
第十四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选中全部7个基本号码;
二等奖:选中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
三等奖:选中6个基本号码;
四等奖:选中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
五等奖:选中5个基本号码;
六等奖:选中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
七等奖:选中4个基本号码或选中3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
第十五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35选7”每周开奖三次,逢周一、周三、周六开奖。每次开奖先摇出的7个号码为基本号码,再摇出的1个号码为特别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