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奖金额为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后余额的40%;
三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0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元。
第十七条 “湖南风采35选7”设置奖池。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头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头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八部分合并颁发头等奖奖金。
第十八条 “湖南风采35选7”的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设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九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二十条 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
第二十一条 当奖池资金总额超过2000万元时,则对当期一、二等奖分配比例调整为:
一等奖:奖金额为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后余额的30%;
二等奖:奖金额为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后余额的70%。
第二十二条 若当期高奖等的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时,应保证高奖等的单注奖额同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相等,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中列支。
第五章 开奖
第二十三条 “湖南风采35选7”每周开奖三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湖南风采35选7”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福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 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中奖检索。
第二十五条 摇奖器先后摇出7个中奖号码,前6个号码为基本号码,最后1个号码为特别号码,按照摇出顺序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