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足球彩票幸运彩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办综[2004]178号)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在山东省发行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1、幸运彩2和进球玩法幸运彩1的函》(体彩字[2004]38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在山东省增加发行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1、幸运彩2和进球游戏幸运彩1,并按批准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正式销售前,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销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准备、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报山东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山东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必须注明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附件:1.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1游戏规则
2.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2游戏规则
3.中国足球彩票进球游戏幸运彩1游戏规则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1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1游戏(以下简称“幸运彩1”)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山东省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试点销售。
第三条 “幸运彩1”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幸运彩1”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幸运彩1”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进球数的大小进行投注,进球数在3球以上(含)为大,2球以下(含)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