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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办综[2004]207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上海市电脑福利彩票“天天彩选3”(时时乐)游戏规则的请示》(中彩发字[2004]103号)收悉。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调整上海市“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增加单选2(前2和后2)和单选1(前1和后1)投注,并按调整后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调整后的游戏正式销售前,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需将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等实施方案报上海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做好彩票销售工作,并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注明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附件:上海市“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天天彩选3”(时时乐)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时时乐”)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统一发行。经中福彩中心授权,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时时乐”。
  第三条 “时时乐”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时时乐”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时时乐”是指从000-999的数字中选择一个3位数、2位数或1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的数字型彩票,每注金额2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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