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网络得票数排名,各高校得票前两名的同学直接进入省级评选阶段。各高校团委必须在11月25日前将晋级同学的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提交到当地省级团委学校部。
3.省级评选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评选时间:2008年11月21日-12月5日
在省级评选阶段,此前校级评选阶段的网络得票归零。本阶段接受全国高校同学的实名网络投票。
同时,为提高参与度,活动开通短信投票平台。移动联通用户编辑D+选手编号到106620080,即可为该候选人投上一票。每个手机号码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但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每次投票收取信息费0.3元,不含通讯费)。
网络得票数与短信得票数相加即为该候选人总得票数,按得票多少排名。
按照《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的数量,各省份得票靠前的参选同学自动晋级,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例如:北京地区的候选人名额为50名,则北京地区省级评选总得票数前50名同学直接晋级,其他省份依此类推)。
各省级团委必须在12月5日前将获得提名奖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及相关事迹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到组委会秘书处。
4.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2008年12月10日前,组委会将综合各省区晋级候选人的事迹特点、地区分布等因素,推选出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参加全国阶段的评选。
公示期:2008年12月10日-12月31日
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和《中国青年报》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可对正式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参选过程等相关内容进行举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存在投票作弊等行为,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该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并通报其学校进行相关处理。
举报电话:010-64098415/64098277
举报邮箱:ziqiangzhixing@cyol.com
5.全国阶段评选--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时间:2008年12月10日-12月31日
在此评选阶段,此前省级评选阶段的网络得票归零。
网络投票办法:登录活动官方网站,直接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正式候选人投票。
短信投票办法: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www.chinaumu.org)的活动专区,查看候选人编号,移动联通用户编辑D+选手编号到106620080,即可为该候选人投上一票,(每次投票收取信息费0.3元,不含通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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