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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
(2005年3月16日 司发通(2005)21号)


部机关各司局:

  司法部机关档案工作是部机关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办公厅档案部门和各司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档案立卷归档任务,努力做好提供利用服务,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司法行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档案工作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部机关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水平,按照部党组对档案工作的指示,并结合部机关档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意识
  部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是司法部履行各项工作职能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司法行政工作同时也是国家档案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对于总结经验、科学决策和工作查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部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像重视业务工作那样重视和抓好档案工作。要教育机关每位干部都认识到,办结文件归档是文件处理的最后一道工序,做好经办文件的归档,是每一位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切实增强档案工作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司法部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自觉依法做好各司局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努力做好部机关的档案工作
  做好部机关的档案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档案法》和档案工作法规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档案工作,维护部机关档案的齐全和完整,有效地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做好利用服务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原则,严格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将本单位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按期向办公厅档案部门移交。所交档案要做到分类科学、文件齐全、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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