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监督反馈机制的函》
(办监察【2011】108号)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加强电监会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会领导意见,建立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能源建设集团、电力建设集团的监督反馈机制,请各企业对电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进行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电监会各类检查、评比、会议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过多过滥问题,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电监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刁难企业等问题。
三、电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四、电监会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之便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借机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五、电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