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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的通知

  5. 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医学救治技术演练。
  参考学时:12学时。

  核和辐射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的
  (一)提高核和辐射卫生应急意识,使卫生应急队伍成员建立起科学应对、依法应对的观念。
  (二)掌握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和分析能力、现场调查和处置能力,达到卫生应急工作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一)各级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核和辐射卫生应急相关专业人员。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也可根据需要采取进修、考察和交流等形式。
  (二)教学方法。采取理论授课、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情景模拟、预案演练等方式。
  (三)学时安排。每年培训一次,每次4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培训内容分为辐射防护与放射损伤基础知识、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干预与辐射防护、核与辐射事故监测与评价、核和辐射事故现场卫生救援、放射损伤的临床救治、核和辐射事故案例分析等七部分。重点强调相关理论、应急准备、监测方法、现场救援和处置等综合能力的提高。
  (一)辐射防护与放射损伤基础知识。
  1. 辐射防护基础知识。包括核辐射物理学基础、辐射源及其分类、核和放射事件分级、辐射防护体系等内容。
  2. 放射损伤基础知识。包括电离辐射损伤化学基础、电离辐射损伤的分子生物学基础、放射损伤的影响因素、生物剂量学指标、辐射生物效应等。
  参考学时:8学时
  (二)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包括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法规、威胁分类及核和辐射事故应急计划区的划分、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程序、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内容和流程、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培训、演练、装备)、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响应等。
  参考学时:4学时
  (三)核和辐射事故应急干预与辐射防护。
  1.核和辐射事故应急干预。包括干预的概念、基本原则、应急防护措施、稳定性碘应用、应急干预行动、应急照射的控制。公众沟通、媒体交流与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等基本知识。
  2.核和辐射事故辐射防护。现场防护包括防护的基本原则、防护范围、防护方法、防护设备及设施等。公众防护包括防护的基本原则、防护范围及防护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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