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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的通知

  五、培训方式与考核要求
  (一)集中培训的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形式。进修培训考核采取理论考试与专项调查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二)操作考试可采用桌面推演、案例讨论、分析总结等方式。
  (三)专项调查报告根据进修专业选择题目,由带教导师评分。
  (四)可根据每次培训班的特点确定培训和考核方式。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各类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增强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意识,掌握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能力,达到卫生应急管理岗位的要求。
  二、培训对象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从事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机构等单位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从事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国内考察、出国(境)考察、培训和交流等形式。
  (二)教学方法。以课堂理论授课为主,可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
  (三)学时安排。每年培训一次,每次6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卫生应急概述与相关理论。
  1.突发事件的概念与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特征;卫生应急的概念、工作内容、特点与原则;卫生应急管理的概念、特点、原则与内容;卫生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及职责;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念、构成、作用和意义。
  2.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意义、作用与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卫生应急适用条款。
  3.卫生应急体制的概念、组织结构、功能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日常管理和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及专业技术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4.卫生应急机制的概念、意义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的指挥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恢复重建机制、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的目的、意义、构成、运行和主要内容。
  5.卫生应急预案与预案体系的构成、特点与管理要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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