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的通知
(卫办应急函〔2011〕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卫人发〔2011〕15号),促进各地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依据《
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卫办应急发〔2011〕114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可在卫生部网站上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
总则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范全国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卫生应急培训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应急培训体系的系统化、标准化建设,依据《
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目的
(一)增强卫生应急意识,使卫生应急人员建立依法、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观念。
(二)充实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使卫生应急人员掌握卫生应急处置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将卫生应急方法和技能应用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培训人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应急管理、处置和医疗救援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卫生应急人员的组成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大纲》、《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大纲》、《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大纲》、《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核和辐射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培训大纲》等6类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包括卫生应急工作概述与相关理论、卫生应急工作中的方法与技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等,强调卫生应急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四、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
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参照本大纲有关教学内容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培训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