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发展社区家电定点服务、上门服务和家电定期保养服务等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咨询、查询、培训和远程检测等服务。探索发展维修备件标准化、系列化、便捷化储备与配送模式,促进集约化发展。引导企业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做到服务收费价格公开透明,更换配件和维修服务质量有承诺,建立维修服务跟踪回访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满意度。
(三)培育自主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家电企业服务组织的体制机制转型,大力培育和发展家电维修服务品牌,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综合经营、配套服务等现代经营方式,整合资源,提高品牌服务商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品牌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业学习交流,大力宣传推介家电维修品牌服务商,推动行业创先争优,全面提高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人才培训,建立资质认证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家电维修人才队伍和促进就业为导向,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有实力的家电生产企业,建设家电维修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以规范教材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重点城市主要培训高端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重点培训初级家电服务联络员。要建立和完善家电维修服务业执业资格认证体系,积极探索家电维修服务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信息监测,强化维修服务行为和市场监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家电行业信息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备案制度,建立经营者资源、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及服务人员信息、信用管理档案。加强企业技术资质查验,及时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和相关信息。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和公示制度,鼓励社会监督,提供企业信息查询,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积极开展争议调查、调解和处理,有效保障服务双方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对进一步规范发展家电维修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把家电维修服务业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行业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强宣传工作,倡导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为家电维修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法规标准,促进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家电维修服务业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维修服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服务顾客满意测评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严厉打击黑网点、乱收费和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