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涉及数据指标多、信息量大、填报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功能强大的财务信息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化工作,按照《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9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决算报表管理水平和编制工作效率。一是要将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集团财务信息化范围,实现财务信息化全覆盖。二是要根据财务决算报表中涉及的编码、会计科目、报表指标、填报口径、计算公式等,做好系统对接,以满足决算报表填报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利用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合并报告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财务决算报表,提高财务决算信息的可靠性。三是要将财务报告系统纳入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决算报表收集审核、分析汇总、传送上报等工作流程网络化和信息化,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
六、加强境外资产监管,做好境外决算编制工作
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境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加强境外资产的监督管理显得日益重要。境外子企业(机构)财务决算是开展境外资产管理的基础,也是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6号),认真组织做好境外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清理境外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及财务状况,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认真梳理外派人员、员工薪酬、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等基本情况,夯实境外决算管理基础。二是将境外子企业全部纳入决算报表填报范围,并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和集团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规范编制决算报表。三是加强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的审计管理,原则上所有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均应实施中介机构审计,特殊情况由内审机构审计的,须经国资委备案同意。四是规范建立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库,准确分离纯境外数据库,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境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各中央企业要以财务决算管理为契机,利用财务决算成果,加强境外子企业财务监督。
七、认真填报监管信息,规范编制决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