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外法制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我国的
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宣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方面的新进步。大力宣传我国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所取得的新成绩;大力宣传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新举措;大力宣传我国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新进展;大力宣传我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大力宣传我国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宣传“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伟大成就。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树立我国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的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作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抓紧抓好。要广泛宣传我国罪犯改造和对违法人员矫治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彰显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进步;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显著特色和积极作用,反映我国基层社会稳定和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广泛宣传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成就,展示我国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广泛宣传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展现我国在实现法律职业化、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努力。要通过积极有力的宣传,突出司法行政工作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三、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的主要措施
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政策性、政治性很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党委、政府和外宣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出版物、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努力增强对外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充分发挥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等司法行政系统对外法制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法制日报在国外的发行工作力度,加强法律出版社对外法律类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扩大对外法制宣传的影响力。
要大力加强互联网上的对外法制宣传,中国普法网要在已经开设英文法律法规免费检索系统的基础上,开通中国普法网英文版;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网站的管理,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氛围,使网上法制宣传成为对外法制宣传的重要渠道。
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日报》海外版和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合作,开设对外法制宣传专版、专栏,努力加大中央主要媒体对外宣传中的法制宣传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