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全国律协向各地律协发文,对各地组织律师参加学习阶段的活动提出要求;
18.全国律协部署各地律协学习《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并举办培训班,对各地律协从事会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9.5月份全国律协召开五届二次全国律协理事会,研究提出进一步贯彻和推进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意见。
二、自查自纠阶段(6、7月份)
20.司法部就开展律师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21.以省为单位向本地发出律师行风征求意见表(评议表);
22.以省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意见;
23.以省为单位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组,对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
24.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派出联合检查组,到各地检查贯彻落实《
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25.司法部组织新闻记者对各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进行采访,加强对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物、先进集体,宣传广大律师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和典型经验;
26.司法部分片召开自查自纠阶段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关于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
27.8月初,以省为单位向司法部提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28.建立完善各级律协惩戒机构;
29.全国律协开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远程教育;
30.司法部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到集中查处阶段转段会议,汇总情况,部署集中查处、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
三、集中查处阶段(8、9月份)
31.以省为单位,对属于集中查处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协按权限调查处理律师、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
32.司法部、全国律协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集中查处工作进行检查;
33.司法部拟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电视电话会议,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活动;
34.全国律协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讲解《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