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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监狱单位工人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建章立制,规范先行。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应依据《关于监狱单位工人岗位分类设置和管理的通知》(司发通[2004]29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涵盖岗位设置和管理、劳动管理、人员选聘、劳动报酬、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狱单位工人分类管理具体方案和有关政策,使工人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具体方案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备案。
  4.分类指导,认真试点。监狱系统工人情况比较复杂,监狱单位间差异性很大。因此,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逐个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积极探索,稳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六、本实施意见只适用于未进行监狱体制改革的地区,进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省(市)三类岗位工人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
监狱单位三类岗位设置参考范围

  一、监狱辅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
  1.机关行政事务辅助类岗位。如监狱公用车辆驾驶、文印、摄影录像、播音放映、邮件收发、门卫传达、电台话务、电网维修、通讯维修、图书管理、机关食堂、水电气热维修、房屋修缮、幼儿保育、物资保管、环卫绿化岗位等。
  2.监管场所辅助服务类岗位。如罪犯接见服务、监管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罪犯食堂、监狱医院护工岗位等。
  3.其他辅助管理类岗位。
  二、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主要包括
  1.劳动改造场所生产安全、质量控制类岗位。如生产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救护、质量检验、分析化验、计量、质量控制岗位等。
  2.劳动改造生产物资采购、保管类岗位。如监狱生产物资采购和保管、危险品管理、司磅、狱内生产物资转运岗位等。
  3.劳动改造场所特种设备操控类岗位。如压力容器操作、农机、生产性机动车驾驶、特种车辆驾驶、精密、大型、稀有设备操作、制氧制气、绞车操作、大型排灌设备操作管理、锅炉操作、爆破作业、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岗位等。
  4.劳动改造场所辅助管理类岗位。如水电气安装、管理、维修、生产现场财会统计、消防、生产区门卫、生产区道路养护等岗位。
  5.其他特殊关键要害岗位。如描图晒图、产品设计、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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