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点条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相对比较集中,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在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方面,初步建立了关护网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四、试点目标任务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的目标任务
1、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做到有明确的目标要求、有专人负责、有严格的监督考核,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经费。结合地方实际,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状况及需求情况。
3、充分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村推进建立儿童活动场所、托管机构等关爱服务阵地,有专门工作人员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护。建立留守儿童与其他家庭之间的互助机制,初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
4、针对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可持续的关爱服务活动,建立一支由专职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关爱服务队伍。
5、针对困境留守儿童面临的实际困难,开展切实有效的救助帮扶。对有不良行为、辍学闲散在家的留守儿童,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进行教育管护。
6、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引导、支持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的目标任务
1、将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努力为流动儿童融入城市、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做到有目标任务、有专人负责、有监督考核。将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3、围绕户籍制度改革、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重点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托管问题,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初步建立流动儿童动态监测系统。
5、加强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人文关怀,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建立已婚农民工探亲休假制度,满足农民工在家庭团聚、教养子女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