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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8)改革科研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建立和完善课题负责人制度,科研经费的使用要适应课题研究的特点,重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对研究人员的激励。
  (9)筹备建立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基金,推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开放体系。
  (10)建立和完善理论研究成果的评价与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挥科研津贴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鼓励优秀人才努力拼搏,潜心科研,多出成果。以良性机制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吸引突出人才。
  (11)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良的科研队伍。要尽快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加大人事管理的改革力度,合理配置学科骨干,加快人才的合理流动,推行聘任制,使那些锐意进取、高素质的业务尖子脱颖而出,进而带动大批青年理论工作者快速成长。
  (12)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形式,加强部属科研人员素质建设,使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业务素质和研究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对理论研究成果的客观需要,创造性地为科学决策和改革发展服务。
  四、整合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力量,创造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的良好发展环境
  (13)以司法研究所、预防犯罪研究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监狱学会、劳教学会(以下简称“两所两院两会”)为基础。整合全系统的科研力量。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同、高效运作的科研管理机制,加大调控力度,增强各自活力,壮大科研实力,使以上单位真正起到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主力军的作用。
  (14)“两所两院两会”作为司法部重要的科研基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握机遇,奋发图强,为落实司法部的整体科研工作规划,推动全系统的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的不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15)良好的管理体制是促进事业发展与前进的不竭动力。“两所两院两会”要改革完善现有管理体制,不断创新,打破封闭式研究格局,建立起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开放式研究格局。
  (16)加强“两所两院两会”与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司法行政各部门要指定具体单位或明确专人,负责与以上科研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建立起科研机构与职能部门,科研与实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
  (17)“两所两院两会”的科研工作要紧紧围绕司法部的改革发展规划开展工作,科研成果要切实为司法行政改革方案提供理论支持。司法部里每年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若干重大科研项目,并把科研项目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坚持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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