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确保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手段。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
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落实责任,完善体制,深化整治,夯实基础,完善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比2004年下降2%,其中煤矿企业下降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比2004年降低1.3个百分点;坚决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国特大事故起数比2004年下降5%。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安全管理,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靠基层、靠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一是指导和督促广大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引导企业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四是继续推广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制定颁布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各地区、各行业要抓好典型,树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等,使广大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五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做到对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增强对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