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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安监管办字〔200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现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抓好落实,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开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月17日)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05年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刚才,显政同志通报了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和上海市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要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强调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要求从机制和投入等方面研究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安全状况。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先后召开三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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