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实地调查是普查经费需求最为迫切的阶段。目前,个别省级财政和全国近40%的市、县的普查经费尚未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个积极性,加大投入,落实经费。省、市、县级政府要将文物普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普查经费尚未到位的,要在10月底前全部落实。对于中西部地区、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县级财政特别困难的地方,省级财政要想办法予以适当补助。同时,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使有限的经费有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强廉政建设,坚决防止挪用专项经费。财政部、文物局要适时组织开展文物普查经费落实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第六,加强协调,整合力量。文物普查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多个领域,需要有关方面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要组织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继续通过联合督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工作并妥善解决地方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二要整合好。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林业、宗教和军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推动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交通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老字号、林区、宗教活动场所、军事管理区等基层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质保障。统计部门要做好普查数据管理与发布的指导工作。测绘、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继续协助提供资料、数据。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明年是新中国建立60周年,2011年是建党90周年,党史、革命史的文物普查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党史部门要积极参与党史、革命史文物普查工作。三要宣传动员好。新闻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以实地调查为当前宣传重点,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要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开辟文物普查和保护专栏,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要以多种形式培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借助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对文物普查和保护最广泛的参与。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时五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文物普查任务,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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