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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

  (五)流水号:发证部门每年度核发的所有类型燃气经营许可证统一编流水号,四位数,从0001到9999。
  (六)经营类别代码:经营管道燃气为“G”,经营瓶装燃气为“P”,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为“J”,经营其他类为“T”。如经营类别有多项,则按以上顺序排列相应字母代码。
  例:2011年3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某某燃气企业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经审查,该企业符合条件,拟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且是发证部门本年度拟核发的第一份许可证),该公司所在地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地级城市编码假定为01)桥东区(县级区编码假定为01),经营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即为:“冀201101010001GP”。
  五、《燃气经营许可证》封皮、防伪方式等由省级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设计。
  六、各省级燃气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和所附格式样本(见附件1、2),印制在本地区使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将本地区《燃气经营许可证》样本、具体编号和发放办法等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七、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格式和发放办法等事项由有关省级燃气管理部门规定,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附件:1.《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格式样本
     2.《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格式样本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样式

  (图略)(60mm×60mm,居中)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黑体,初号,加粗,居中)
  许可证编号:(宋体,二号,加粗)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许你企业从事本证所载明的燃气经营业务,特发此证。(宋体,二号,加粗)

  企业名称:(宋体,二号,加粗)
  登记注册地址:(宋体,二号,加粗)
  法定代表人姓名:(宋体,二号,加粗)
  经营类别:(宋体,二号,加粗)
  经营区域:(宋体,二号,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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