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电网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调频的需要,在确定运行的机组中,按照分区平衡的原则和各机组AGC装置的技术参数,选定部分机组参与AGC辅助服务,保证足额AGC辅助服务容量。
第十二条 AGC机组在被实时调用时,根据电网调度机构的能量管理系统发出的AGC调度指令确定机组实时出力的调整。在实际调度中,被调用的AGC调频机组的AGC调频电量为机组根据AGC调度指令要求增发、减发电量绝对值之和。
第十三条 发电机组的实际AGC调频电量由监视点电力采集量积分得出。
第十四条 AGC辅助服务,按照其实际的AGC调频电量,每万千瓦时补偿600元;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适时出台预留调整容量的补偿办法。
第四章 无功辅助服务
第十五条 无功辅助服务是指发电机组向电力系统注入或吸收无功功率,以维持系统正常运行时节点电压在允许范围内波动,在电力系统故障后提供足够的无功支持以防止系统电压崩溃的服务。
第十六条 电网调度机构按照无功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提供进相调压的机组台数和进相深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实施。发电机组在并网运行中均应按照规定的功率因数运行,参与系统调压。
第十七条 发电机组进相调压实际吸收的无功电量由监视点采集量积分得出。
第十八条 进相调压的机组在进相期间实际吸收的无功电量,按照每万千瓦小时300元进行补偿。
第五章 黑启动服务
第十九条 黑启动辅助服务是指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后,在无外界电源支持情况下,由具备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所提供的恢复系统供电的服务。
第二十条 黑启动辅助服务费用分为能力费和使用费。黑启动能力费应能回收发电机组用于黑启动服务改造新增的投资成本、维护费用以及每年用于黑启动测试和人员培训的费用,具体标准由东北电监局组织测算。黑启动使用费为每台次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