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电力系统平衡与安全,辅助服务遵循“按需调度”的原则,由电网调度机构按照调度管辖范围直接调度,并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分别进行辅助服务管理和补偿。有偿辅助服务价格按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改革初期,补偿辅助服务的费用暂由各发电厂按统一的标准交纳,对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发电厂予以补偿。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以下简称为东北电监局)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情况进行监管。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每月将辅助服务补偿情况报东北电监局备案,并按季度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力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二章 调峰辅助服务
第六条 调峰辅助服务是指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度进行的发电机组负荷调整。按调峰幅度可分为常规调峰和非常规调峰,常规调峰是基本辅助服务,非常规调峰是有偿辅助服务。
第七条 发电机组常规调峰幅度为:
火电供热机组在供热期按能力参加调峰,水电机组依据来水情况按能力参加调峰,供热机组和水电机组的调峰能力由东北电监局组织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及有关测试单位共同核定。
火电非供热机组和供热机组在非供热期内的常规调峰为其额定容量的40%,即常规调峰时的最小出力为额定容量的60%。
第八条 非常规调峰是指发电机组超过其常规调峰标准的调峰服务。10万千瓦及以下非供热机组和供热机组在非供热期内应具备开停调峰的非常规调峰能力。
第九条 按照调度机构安排,通过降低低谷时段出力提供非常规调峰辅助服务的机组,按时段内比常规调峰少发的电量,每万千瓦时补偿2000元。
按照调度机构安排,火电10万千瓦机组启停调峰每台次补偿6万元,其他机组按发电容量比照10万千瓦机组标准进行补偿。
第三章 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
第十条 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是指发电机组提供足够的调整容量、一定的调节速率,在允许的调节偏差下实时处理较小的负荷和发电功率的不匹配,以满足系统频率和联络线功率要求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