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以上几项工作的跟踪调研,及时督促落实并协调处理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三、加快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实施电价改革方案,建立有效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财政部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快建立区域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电价改革。要加快制定输配电成本规则及监管办法,尽快核定输配电价,配合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研究实施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继续推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和输配业务财务分开核算试点工作。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在开展区域电力市场试点的东北和华东地区,同步实施输配和销售电价的配套改革,逐步建立有效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
四、继续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农电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会同电网公司和地方政府抓紧研究深化农电体制改革问题。要结合解决农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农村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等要求,着重研究通过深化和完善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农村电力运行和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促进和巩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在进一步明晰县级供电企业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规范县级供电企业改制、改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把县级供电企业逐步改制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五、加强电力法制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完成《
电力法》修改工作,并尽快组织完成《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
遵照温家宝总理的指示,认真总结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专题研究。要结合近几年我国电力改革实践和电力发展的新形势,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的有效经验,针对解决电力发展和改革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所确定的改革方向,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