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55号)
根据《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
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张琼等173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
特此公告。
附件: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人员名单
北京市:(12人)
张 琼 尤 明 支 浩 孙胜阳 汪天雄 朱丽云
杨小东 熊 燕 赵 健 任 芳 陈 玲 张 敏
河北省:(2人)
曹幼萍 王少辉
山西省:(3人)
马 英 任青虎 刘新平
辽宁省:(20人)
都首健 赵长虹 江伟华 王子娟 殷 健 王丽丹
李晓宇 杨 欣 赵 枫 郭 海 崔国宏 卢 斌
纪 晨 叶 力 滕 鹏 纪大伟 郭 斌 王小安
张晓明 段 炼
上海市:(12人)
桑晓磊 于 竞 王 曌 沈旦婕 张凯旋 沈 悦
朱五举 曹东川 孙 洁 崔 瑛 朱琳祎 刘明姝
江苏省:(16人)
李浩洋 曾清珏 吴 波 孟祥婉 张媛明 王 曦
崔宗安 高艳玲 张 成 王烨峰 黄征洋 付 溢
丁新华 戴含乾 张指千 陈其龙
福建省:(3人)
王国义 樊海强 吴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