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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2011)


  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案件查处

  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建立重大案件线索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重要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要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组织,坚决把秋季行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各地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件:nybdjb@agri.gov.cn

  附件:1.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项 目

查获数量

货值

 

金额

查处

 

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

 

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

5种

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 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 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 计

 

 

 

 

 

 

 

 

 

 

 

 

 

 

 

 

 

 

 

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

(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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