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建质[2011]14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
为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录
序言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就
(二)主要问题
(三)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指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建设
(二)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
(三)积极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
(四)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
(五)提高城乡房屋建筑抗灾能力
(六)提高灾害应急和恢复重建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与政策研究
(二)推动抗灾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
(三)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与国际合作
序言
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内容涵盖城乡防灾规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城乡加固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总结防御和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成功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