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说明本行的资金管理模式和特点,包括资金管理权限的设置情况。
2.说明报告期的资金运营和系统内资金调拨情况。
3.进行资金运营的效益分析。
4.说明报告期主要流动性指标情况,包括监管指标和本行的管理指标。
5.分析流动性指标的变化情况和具体原因,分析影响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包括重大货币政策和经营决策等。
6.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和变化情况。
7.说明流动性管理政策、技术手段和措施,包括对流动性需求的测算。
8.评价本行流动性管理能力和水平。
9.其他相关事项。
(三)报告频率和时限要求:各行应按季报送流动性管理报告,并于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出。
六、公司治理相关信息
(一)基本情况报告
1.主要内容:银行公司治理的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及董事会、监事及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基本情况。
2.具体要求:
(1)股本情况主要包括总股本、股本金、股权结构、股东名册等情况。
(2)按照附件三(银监统B018)所列表式报告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3)其他相关事项。
3.报告频率和时限要求:各行应按年度报送公司治理基本情况报告,并于年后10个工作日内报出。
(二)重要(变化)事项报告
1.主要内容:股权变更,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召开情况。
2.具体要求:
(1)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和变动事项,包括股权变更,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主要议题等。
(2)说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
(3)说明报告期的信息披露情况。
(4)分析上述重要(变化)事项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5)其他相关事项。
3.报告频率和时限要求:各行应按季度报告与公司治理相关的重大(变化)事项,并于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出。
(三)关联交易分析报告
1.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各行应按照银监会即将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管理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分析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
2.报告频率和时限要求:各行应按季度报送关联交易分析报告,并于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