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也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和标准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同时,要严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质量关,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切实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抵御各种风险和灾害的能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协同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对非煤矿山领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特别要强化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治水机构是否健全、防治水工作制度是否完善等、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防排水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等。遇有暴雨等极端天气要督促企业及时撤离井下作业人员,贯彻“雨大撤人”的原则,防范事故发生。对水文地质情况不清、资料不全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补做水文地质勘察,查明水文地质情况,补齐相关资料,在水文地质情况查明之前,严禁进行采掘作业;对防治水工作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防排水设备设施运转不正常、防治水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事故查处,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