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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五、加快改革创新,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16.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顺应形势发展,加快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特色。按照“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着力实现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五个对接”,即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职业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能力。
  17.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德育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8.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建立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参加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教育部和供销总社联合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合作办好一批涉农和直接服务于供销合作社的特色专业,并依托这些特色专业建设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供销总社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通过招标,开发特色专业和教材,对其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给予资金扶持,对以上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优惠政策。加大专业课程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机制。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按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快教材更新。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19.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技能训练等内容,要覆盖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实行学生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0.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实习条件。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探索学校自建、校企共建、企业自建、向学校开放等多种形式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模式,多方分担实训基地建设成本。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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